南京大学 自学考试
2030302 行政管理学(本科段)
招生简章
一、自考简介2030302 行政管理学(本科段)
招生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
二、专业介绍
本专业主要学习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规范、行政管理程序、行政管理技能、依法行政等方面的业务基本训练,具备政治辨别能力、公共政策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和人才开发管理能力。
行政管理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管理领域从事管理工作的复合性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6
5 00316 西方政治制度◆ 6
6 00318 公共政策◆ 4
7 00320 领导科学◆ 4
8 01848 公务员制度◆ 4
9 00319 行政组织理论 4
10 0092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7
11 00034 社会学概论 6
12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5
以下四科考外语者任选一门,不考外语全选
13 00322 中国行政史 5
00067 财务管理学 6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5
00024 普通逻辑 4
14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70学分
四、报名办法
报考条件:普通高校在读或已毕业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具有中国合法国籍。
报考程序:省教育考试院每年1、4、7、10月组织考试,考生随时报名,插班制学习报考开考课程。报考时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考试课程申报表》;缴纳报名费、考试管理辅导费、教材费;交5张一寸和5张两寸免冠蓝底彩照、两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经华我校教务处审验统一上报考试院自考办注册,发给准考证。
报考要求:报考课程由我校统一安排,有加考需要的考生可提出申请。
报考条件:普通高校在读或已毕业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具有中国合法国籍。
报考程序:省教育考试院每年1、4、7、10月组织考试,考生随时报名,插班制学习报考开考课程。报考时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考试课程申报表》;缴纳报名费、考试管理辅导费、教材费;交5张一寸和5张两寸免冠蓝底彩照、两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经华我校教务处审验统一上报考试院自考办注册,发给准考证。
报考要求:报考课程由我校统一安排,有加考需要的考生可提出申请。
五、转考手续
考生因毕业、工作调动,无法在原考区参加考试,可根据自己的去向,向原考区提出转考申请,经批准后持本人《准考证》和原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到新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其在原考办考试通过的课程,新考办予以承认。
考生因毕业、工作调动,无法在原考区参加考试,可根据自己的去向,向原考区提出转考申请,经批准后持本人《准考证》和原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到新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其在原考办考试通过的课程,新考办予以承认。
六、毕业手续
考生考完所有课程,成绩合格有效(必须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即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由所在考办集中报送主考院校审核。凡经审定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发给相应的毕业文凭。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段考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半年内申请学位。经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本专业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考生考完所有课程,成绩合格有效(必须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即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由所在考办集中报送主考院校审核。凡经审定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发给相应的毕业文凭。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段考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半年内申请学位。经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本专业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咨询电话:025-86982200 86982230
咨询QQ:279768085 879324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