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立于1952年,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理、经、文、法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也是全国50余所建有研究生院的大学之一。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在办好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同时,学校还面向行业、社会和经济建设需要举办各种类型的成人高等教育。1958年开办夜大学,1984年恢复招生。1987年设立函授大学。同年成立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归口、加强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的管理。南航成人教育有一支熟悉并热爱成人教育工作的管理干部队伍和相对稳定的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教学较早地实行了课程统考、教考分离、集体备课等制度。通过实践,不断总结修订教学计划,已有比较完整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等教学文件;形成了一整套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建立起了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和考风。1996年在原国家教委组织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夜大学教育评估中,我校荣获“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称号,2003年我校又被江苏省教育厅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南航将本着稳定学历教育规模,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提高质量,办出特色的发展思路,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投入,加强管理,深化改革,使成人教育与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一起,向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互协调、相互统一的方向发展。

 
学历层次 专业名称 形式 学费标准(元/学年) 教材费
专升本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函授 2420 500元/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土木工程
工商管理 2200
会计学
电子商务
物流管理

毕业文凭
1、《教育法》规定,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民办学历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学历证书中成人高考属国民教育系列,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国家承认学历,参加全国招生统一考试,各省、自治区统一组织录取。
2、学生完成考试计划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等)且成绩合格后,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给相应层次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在国家教育部网站上注册,国家承认社会认可。本科毕业生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
3、学制分为高起专、专升本或独立本科段,学生完成专科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实践性环节且成绩合格后,可申请核发专科毕业证书;对接函授本科专业完成本科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实践性环节且成绩合格后,可申请核发本科证书;学生参加全日制自考助学独立本科段学习,完成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自考助学专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核发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

招生对象
1.应往届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生、在职、从业人员
2.高中起点专科须具备高中、中专、技校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3.专科起点本科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报名方式及地址
1.当地报名:到本人所在当地报名点报名,当地报名点核实材料确认学历条件合格后,学生填写正式报名表
2.来校报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A11号楼
3.报名以填写正式报名表交纳相关费用为准,各专业人数额满即止
4.开学时间,具体以入学通知书要求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25-86982202、86982200
咨询QQ:27976808587932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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